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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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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其他咨询】
咨询人:小陈 |
发布时间: 2010-3-8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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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暂存人才如何转到湖里? |
内容: |
您好: 我2006年毕业后户口就暂存厦门人才,现在买了房子(属于湖里区).产权证是老公的名字,我要把户口转到现房产下,需要怎么办理?有没咨询电话之类的? 烦请帮忙提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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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您好: 关于此类相关问题,依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您可直接咨询下厦门市人事局(0592-505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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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其他咨询】
咨询人:张金杨 |
发布时间: 2010-3-7 11:13 |
标题: |
落户厦门户口的相关问题? |
内容: |
我于2005年来厦门工作,至今己有4年多的时间了,暂住证己签了4年多的时间。每年都有合同。社保没有连续交3年,断断续续己有3年了,目前在厦门海沧冠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不知道可否能在厦门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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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政策要求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详细如下: 原则上面向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办理。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的非厦门生源普通教育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不含计划内自费中专毕业生)。 2、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 3、工作年限要求: 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岛外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中专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岛外同一企业工作满四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如申请时已离开符合申请条件单位的,必须又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申请时又与新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有关工作年限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缴交的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 4、业绩突出,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已经成为工作单位骨干,其表现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日常表现符合本市文明市民标准。 6、申请人员申请时的前一季度纳税工资须达到当年度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平均值,以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判断标准。 7、未在其它地区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
厦门市接收非厦门生源毕业生自考、成考毕业生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非厦门生源毕业生接收条件(仅限岛外企业接收): 未参加工作直接继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到岛外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并在厦岛外同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以单位在厦缴交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工作业绩突出,成为单位骨干,报批时又与该企业签有2年以上合同。 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仅限岛外企业接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并需进行学历验证,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2、国家认可的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 3、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在岛外同一企业已经履行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4、在厦该岛外企业就业期间缴交的两年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 ; 5、与该岛外企业续签的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6、本人身份证 ;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企业的书面申请报告(含公示确认骨干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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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企业设立】
咨询人:廖慧 |
发布时间: 2010-3-4 14:09 |
标题: |
注册一家财务代理公司 |
内容: |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注册一家财务代理公司有什么条件: 1、注册资本方面 2、法人代表有没有职称要求 3、办理流程 4、需不需要财政局批准 5、还有没有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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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办理财务代理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需提供名称预定、股东会纪要、公司章程、财务资质、住所等一应材料到工商管理局办理,无须财政局审批。 另推荐您联系厦门安德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葛晓萍老师,很多问题您可进行咨询(0592-5046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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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创业咨询】
咨询人:黄月香 |
发布时间: 2010-2-26 1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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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加盟向阳坊请与厦门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5967168;公司网址:www.sunmi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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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其他咨询】
咨询人:小苏 |
发布时间: 2010-2-24 21:37 |
标题: |
请问如何落户厦门? |
内容: |
统招学历是大专,在工作之余自考了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取得了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后,能否在厦门落户?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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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政策要求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详细如下: 原则上面向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办理。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的非厦门生源普通教育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不含计划内自费中专毕业生)。 2、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 3、工作年限要求: 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岛外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中专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岛外同一企业工作满四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如申请时已离开符合申请条件单位的,必须又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申请时又与新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有关工作年限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缴交的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 4、业绩突出,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已经成为工作单位骨干,其表现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日常表现符合本市文明市民标准。 6、申请人员申请时的前一季度纳税工资须达到当年度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平均值,以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判断标准。 7、未在其它地区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
厦门市接收非厦门生源毕业生自考、成考毕业生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非厦门生源毕业生接收条件(仅限岛外企业接收): 未参加工作直接继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到岛外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并在厦岛外同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以单位在厦缴交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工作业绩突出,成为单位骨干,报批时又与该企业签有2年以上合同。 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仅限岛外企业接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并需进行学历验证,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2、国家认可的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 3、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在岛外同一企业已经履行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4、在厦该岛外企业就业期间缴交的两年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 ; 5、与该岛外企业续签的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6、本人身份证 ;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企业的书面申请报告(含公示确认骨干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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